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
发表时间:2020-06-20 16:20:00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各会员单位: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资委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》、山东省民政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》(鲁民函〔2020〕65号)及《山东省新材料产业章程》的规定,为保证协会履行职责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本协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为:
会长单位、副会长单位 30000 元/年;
常务理事单位 20000 元/年;
理事单位 10000 元/年;
普通会员单位 5000 元/年。
二、会费用途:
(一)协会秘书处办公经费;
(二)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、会员大会会议费用;
(三)协会会刊、产业报告编制印刷及出版费用,网站、公众号等运营费用;
(四)秘书处专职人员工资及正常的办公费用;
(五)其它费用。
三、会费管理
(一)会员缴纳会费由本协会秘书处收取,开具“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”。
(二)会费的收支情况,应按时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报告。
(三)本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,应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,厉行节约,加强费用使用管理、监督和控制。
四、会费基本服务项目
(一)免费获得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;
(二)免费获得协会编制的期刊、简报、有关信息统计资料等;
(三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专家技术指导、专业咨询等服务;
(四)优先、优惠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国内外行业交流、考察访问活动;
(五)其他。
五、本协会账号如下:
名称: 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
银行账户:370501610908000007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