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印发的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等文件要求,推动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健康、持续、有序、高质量的发展,更好的发挥团体标准对新材料产业的支撑服务作用,根据《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2年团体标准项目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与要求
1.团体标准制订工作遵循开放、透明、公平的原则,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。
2.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重复,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。
3.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,有配套的技术、设备和人员条件,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。
4.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自筹的经费、企事业单位的支持、政府部门给予的补助经费、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,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。
二、征集范围
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新材料产业的发展需求,具有可行性,重点申报本行业急需标准,填补现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,吸纳科技创新成果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,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申请单位填写《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1)、《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申报项目总体情况说明》(见附件2),将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:sdxclcyxh@163.com,纸质版加盖公章(一式两份)寄至协会秘书处。若已有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请一并报送。
2.协会根据申报情况,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。
3.团体标准立项后,申请单位需按《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。
四、申报时间
申请单位可不定期随时申报。
联系方式:
联 系 人:周健华 0531-88392693,18754536718
邮 箱:sdxclcyxh@163.com
联系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号
附件:
1.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
2.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申报项目总体情况说明
3.《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
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
2022年3月11日